箜篌与瑟的探讨
箜篌的乐器名称始出于《史记》,司马迁作为汉武帝时代的史官,必然要记载国家的祭祀仪式,箜篌也在《史记》中首次出现。但是《史记》的记载有些含糊不清,后世史家与学者认为《史记》的这段记载是难以理解的,主要问题是“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”一句:
公卿曰:“古者祀天地皆有乐,而神祇可得而礼。”或曰:“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,悲,帝禁不止,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。”于是塞南越,祷祠太一、后土,始用乐舞,益召歌儿,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。
《史记·封禅书》也有类似的记载,但文字稍异:
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琴瑟自此起。
此处的记载多了一个琴字,箜篌瑟与箜篌琴瑟是不同的表述。
这段记载的主要问题是“箜篌瑟”,以及二十五弦与“箜篌瑟”的关系。
自东汉末年以来,诸多文人学者就围绕这段文字探讨过这个问题。绝大多数的文人学者以为这段文字是需要校勘的,但不是根据不同版本校勘,而是采用理校的方法。其原因是“箜篌瑟”的表述不一定是在刊印时产生的讹误,早在东汉末年苏林就校勘过"箜篌瑟",表明苏林看到的文本就是“箜篌瑟”。然而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没有箜篌瑟这一乐器,只有箜篌和瑟。从校勘学的角度来看,这显然是一个问题。总体来说,文人、学者采用了三种校勘的方法:
第一,"箜篌瑟"是两件乐器,这是一直以来的主流看法。唐代颜师古为《汉书》作注云:
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(苏林曰:“作空侯与瑟。”)。
苏林为东汉末年学者,与司马迁的时代较近,此说似最为可靠。苏林以为箜篌与瑟是两种乐器,空侯即箜篌,对此没有争议。苏林的看法不仅得到了颜师古的赞成,也受到了其他文人学者的支持。宋人叶廷圭《海录碎事》:“作二十五弦及坎侯瑟自此始。注作空侯与瑟。”20世纪的日本音乐史家岸边成雄亦采纳了此说:
首先《前汉书》记载:"(元鼎六年)……益召歌儿,作二十五弦及箜篌,瑟自此起。”箜篌在前汉武帝的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)已经存在,可以认为已经使用了“空侯”之字。
此说最有力的依据是箜篌与瑟确为两种乐器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按照苏林的意思,《史记》的这段记载应当读为"作二十五弦及箜篌、瑟自此起”,而不是“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”。王叔岷《史记斟证·孝武本纪》也是按照这种理解断句的:"于是塞南越,及箜篌。瑟自此起。”这与“及箜篌、瑟自此起”并无本质的不同,虽然标点不同,但不会改变句意。
如此断句之后,《史记》的表述就会变得完全不可理解,与瑟的历史事实完全不合。
瑟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,并不是始出于汉代,这一点可以得到先秦文献的证明,也可以得到考古文物的证明。《尸子》记载:
夫瑟二十五弦,其仆人鼓之则为笑。贤者以其义鼓之,欲乐则乐,欲悲则悲。虽有暴君亦不为之立变。
尸子是战国时期人,战国时期显然已经出现了二十五弦瑟。《庄子》也有瑟二十五弦的记载:“于是乎为之调瑟,废一于堂,废一于室,鼓宫宫动,鼓角角动,音律同矣。夫或改调一弦,于五音无当也,鼓之,二十五弦皆动,未始异于声,而音之君已。且若是者邪?"
考古发现的先秦古瑟大体与文献记载的时间相合。湖南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的瑟是年代最早的,此墓为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的古墓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、湖北江陵以及河南信阳等地都出土了瑟。其弦数二十三至二十五不等,二十五弦居多。
二十五弦瑟并非始于汉武帝是确定无疑的事实,因而“瑟自此起”的说法完全不成立,箜篌与瑟之间不能断开,断开显然是错误的。 《史记》记载的二十五弦指瑟,这不只是根据语境来判断的。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汉瑟就是二十五弦。
马王堆与曾侯乙墓出土的瑟,外形没有多大的差异,琴体没有曲线变化:"1号墓出土瑟为木制,长116厘米,宽39.5厘米。瑟面略作拱形。首尾两端鞣黑漆,通体光素无饰。瑟首岳一条,首岳右边面板上有25个弦孔。尾岳有外、中、内子条,将弦分为三组:中间一组七弦,内外两组九弦。"这个瑟的面板上可以张弦25根,这与《史记》的记载相同。中间七弦比两边的琴弦稍长,这就是“大弦长”“小弦短”的依据。瑟二十五弦,"箜篌瑟"在二十五弦的基础上改造而成,最初也是二十五弦。既有二十五弦瑟,又有二十五弦箜篌瑟,这就引起了混乱。李商隐的《锦瑟》一诗就混同为箜篌,甚至有人以为李商隐将二十五弦箜篌误为二十五弦瑟。
"箜篌瑟"的"瑟"是衍字,可删除。元代马端临的《文献通考》、明代顾起元的《说略》与韩邦奇的《苑洛志乐》记为“二十五弦及箜篌”,删掉了“瑟”字,也就是认为“瑟”是衍字,其依据是箜篌与瑟是两种乐器。这种看法与苏林、颜师古等人的看法虽然稍异,但并无本质不同。马端临的《文献通考》等文献删除了“瑟”字之后,《史记》“空侯自此起”的表述就可以理解了。可是仅仅因为箜篌与瑟是两种乐器,就删除“瑟”字,恐怕也存在问题。班固《汉书》也转录了《史记》的这段记载,字句几乎毫无差异:"于是塞南越,祷祠太一、后土,始用乐舞,益召歌儿,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。”只是将"箜篌"二字记载为"空侯",其他没有任何改变。这说明班固看到的《史记》版本就是如此,另外班固了解西汉的历史与音乐,他不认为箜篌瑟的瑟字是衍字,因而保留了此字,说明箜篌瑟的“瑟”字不可妄删。宋王益之《西汉年纪》卷十五、宋徐天麟《西汉会要·乐上》卷二十一、元马端临《文献通考·乐考一》卷一百二十八等,都不赞成“瑟”字是衍文,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。
“箜篌瑟”的“瑟”不可认为是衍文的另一原因在于“箜篌瑟”的“瑟”被断为衍字删除之后,还存在其他的问题:删除“瑟”字之后,箜篌的形制就变得不明。“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”的“及”字表明二十五弦与箜篌瑟有一定的关系,二十五弦所指为二十五弦瑟,“箜篌瑟”的“瑟”字表明卧箜篌与二十五弦瑟应当有一定的关系。
如果篌与瑟毫无关系,形制上完全没有类似之处,那么卧箜篌与琴、瑟就没有比较的基础。现今学界认为卧箜篌是长方形的乐器,这种认识的最初依据也是源于《史记》。如果认定“悲”为衍字,就意味着西汉文献没有记载过卧箜篌形制的任何信息,卧箜篌就变成了无法研究的问题。然而东汉以来的考古文物证明卧箜篌与琴、瑟极为相似,表明卧箜篌与瑟、琴应当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。
“箜篌瑟”和“箜篌琴瑟”颠倒了词序,因而此句变得不明。颠倒词序是古代文献常见的误刊现象,因而校勘为颠倒也有其合理性,但还是应当看其是如何解释颠倒的。
证据之一是《史记·封禅书》“空侯琴瑟”的记载表明“空侯瑟”的“瑟”字不是衍字。一般来说衍字为一个字,瑟或琴与“空侯”字形并不相似,上下文亦不应衍出“瑟”或“琴”字,“空侯琴瑟”显然与“空侯瑟”有关。《史记》学家韩兆琦以为“空侯琴瑟”不是衍文,而是倒字,这段文字应当是"作二十五弦瑟及空侯琴",如此理解不是完全没有道理。瑟多为二十五弦,故把"瑟"字移到二十五弦的后面。这种理解固然解决了二十五弦与瑟的问题,但是无法解决“空侯琴”与“自此起”的问题,“空侯琴”的说法不见于文献,“自此起”仍然难以理解,因而应当删除“自此起”。他的根据是:
郭嵩焘引《札记》云:“‘瑟’字疑当在‘及’字之上,与‘二十五弦’相属。”……《正义佚存》引《释名》云:“箜篌,师延所作,靡靡乐,后出于桑间濮上之地。”盖自先秦已有矣……又,此句句首"作"字与句尾"自此起"三字,二者应去其一。
这样的解释显然也存在太多问题,但清楚地表明了“琴”与“瑟”都不是衍字的看法。但此说的问题还在于二十五弦是瑟的别称,既然直记二十五弦,就没有必要在二十五弦后面再加一个"瑟"字。但瑟有多种,二十五弦瑟最多见。为了特别标明是二十五弦瑟,才有必要在二十五弦后面加一个“瑟”字。
前文的三种校勘都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,表明三种校勘都不是正确的。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解读方式,也是唯一的方式,那就是不需要任何校勘,按照《史记》的原文直读即可。直读字面的意思就是制作了二十五弦瑟与箜篌瑟,箜篌瑟从此时开始出现。箜篌瑟不是两种乐器,而是一种乐器的名称,是箜篌的最初名称。从《史记》的记载来看,二十五弦瑟与箜篌瑟有一定的关系,这种关系就是:箜篌瑟是在二十五弦瑟的基础上有所改造而成,与二十五弦瑟差异不大。这也是箜篌的最初形制,也是箜篌的起始。另外还有一点必须特别注意:卧箜篌在汉武帝 时期还没有稳定的名称,箜篌瑟是当时的一种名称,箜篌琴瑟是另一种名称。古代文献还记载箜篌实际源于琴,因而与琴非常相似。按照《旧唐书》等文献的记载,箜篌与琴只是形制大小有所不同而已。箜篌与琴、瑟极其相似,因而东汉初期产生了箜篌与琴瑟难辨的说法。桓谭(公元前23——50),字君山,沛国相(今安徽濉溪县西北)人,东汉经学家、琴家,遍习五经,爱好音律,善鼓琴,博学多通。其《新论》有如下记载:
东方朔短辞薄语,以谓信验。人皆谓朔大智,后贤莫之及。谭曰:“鄙人有以狐为狸,以琴为箜篌,此非徒不知狐与瑟,又不知狸与箜篌,乃非但言朔,亦不知后贤也。”
琴、瑟与箜篌相似,世人不辨,经常把箜篌当成琴、瑟。李翼《答真耳老》写道:“近世论易,只如见狐而莫觉其非狸,闻箜篌而不省其非瑟。”李翼《宋襄公论》写道:“先儒或以文王之战为言,此非徒不知襄公,其昧于文王之甚者也。有鄙人者谓狐为狸,谓瑟为箜篌,其不 李溪承袭了桓谭的说法, 知狐瑟则信矣。其有见于狸与箜篌者乎。” 认为瑟与箜篌难以识辨。李翼在《答秉休》中又认为其实没有必要区别箜篌与瑟:“古今许多文字,都似隔帘数落花貌样。虽谓狐为狸,谓没有必要区别箜篌与瑟,是因为瑟为箜篌,未有真见得不是也。”者几乎相同,不加区别也不会造成太大的错误。
把箜篌瑟解读为一种乐器名称之后,《史记》的表述就变得通畅明白,此句的意思就是字面直读的意思:制作了二十五弦瑟,箜篌瑟是仿制二十五弦瑟而成,由此开始出现箜篌瑟。只要不将箜篌瑟理解为两种乐器,一切问题就不复存在。其实箜篌瑟是箜篌的早期名称,箜篌本来就是瑟类乐器,产生箜篌瑟的名称是极其自然的。
清胡彦升认为,“箜篌,瑟类也。…《史记·封禅书》云武帝'召歌儿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琴瑟自此起',是箜篌本汉武时所制。刘熙《释名》云'箜篌,师延所作',非也。李贺《箜篌引》云'二十三丝动紫皇',则箜篌二十三弦与雅瑟同也。《元志》'箜篌制以木,阔腹,腹下施横木而加轸,二十四柱头,及首并加凤喙',据此则有二十四弦也。唐乐有竖箜篌、卧箜篌,二器小异。……(《三才图会器用图》:箜篌似瑟而小,但首尾翘上,首刻如猴状,虚其中,下以两架承之,用两手拨弹,即卧箜篌也)"。瑟类乐器就是瑟,只不过是瑟中比较特别的乐器,因而二十三弦箜篌与雅瑟并无不同。新事物的名称往往是在旧事物名称的基础上加上其他新因素而成,这是新事物名称产生的基本方式。古代文人学者也持有类似的看法,宋代谢维新的《事类备要》记载:
箜篌:《音乐旨归》:箜篌瑟,名二十五弦,汉武帝始作,及其后也,代有制造,是不一体。
谢维新的记载是据《史记》而作,其显然认为箜篌瑟是一种乐器的名称,而不是两种乐器的名称。不过谢维新的误读也很明显,《史记》记载的二十五弦不是箜篌的异名,而是二十五弦瑟的异名。"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"的记载表明二十五弦与箜篌瑟不是同一种乐器,应当是二十五弦瑟与箜篌瑟两种乐器,如果二十五弦是指箜篌瑟,那么《史记》的句意就又无法理解了。"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"的意思就变成了制作二十五弦箜篌瑟,箜篌瑟从此开始出现。此意也是通的,但置于《史记》记载的语境就不通了。在此句之前,《史记》记载的是素女破瑟五十弦为二十五弦之事,素女所做的二十五弦不是箜篌,而是瑟,因而二十五弦应当指瑟。其实在音乐史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,二十五弦也是指瑟。
诸多《史记》专家妄改,是因为只知瑟与箜篌,不知瑟与箜篌的形制与历史。前文中的任何一种校勘不仅无法与原句字面意思吻合,也无法与两种乐器的发展历史吻合。如果改动原句,就违背了《史记》的原意。不过箜篌瑟与箜篌琴瑟的名称使用时间并不太长,过了五十年左右,《急就篇》里就出现了"空侯"的名称。
从箜篌瑟到箜篌名称的转变,说明这种乐器的形制也应当在变化。这种变化清晰地体现在文献记载与考古文物的不合中,考古发现的箜篌没有一件与《史记》等文献的记载相合,说明箜篌逐渐走向了自己发展的道路。